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福州市晋安区红光福马加油站等10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9〕391号)
福州市晋安区红光福马加油站等10个项目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扩(改)建福州市晋安区红光福马加油站、晋江市磁灶成味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沙县金泉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将乐环城加油站、泰宁县梅口金鑫加油站、大田县桃源镇梅里加油站;新建安溪县龙涓美岭顺德加油站;新设配送企业长汀县汇隆贸易有限公司、永定县永鑫石油配送有限公司、霞浦县盛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均符合规划。以上项目可继续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