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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邵武市洪墩镇桥头报山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邵武市洪墩镇桥头报山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9〕395号)


南平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邵武市洪墩镇桥头报山水电站发电量并入省电网的请示材料已收悉。邵武市洪墩镇桥头报山水电站总装机160千瓦,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70万千瓦时,该项目已经邵武市发展计划局审查并批复(邵计〔2003〕222号)。鉴于电站所在地属省电网覆盖区,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邵武市洪墩镇桥头报山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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