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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七)撤展要求
  撤展时间:9月5日18:00-24:00,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
  (八)广告与展品运输
  新疆国际博览中心负责“乌洽会”会场广告、展具模特租赁、展品运输代理工作。参展企业需办理该业务请直接与该公司联系。电话:0991-4823341、4823344、4844160、4843753。
  (九)参展食宿安排
  省组团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参展人员在大会指定的位于展馆附近的接待宾馆住宿,费用自理。因大会期间住宿紧张,请各设区市尽快将需订住宿(标准间数)报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住宿具体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

  附件2:
  第十八届“乌洽会”福建团参展报名表

  以下内容将编入《乌洽会参展商名录大全》,并在乌洽会官方网站发布一年,单位名称将用于制作楣板,请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交电子版。

单位名称

(用于楣板)

(中文)

(英文)

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电 话

 

传 真

 

邮编

 

网 址

 

电子信箱

 

负责人

 

联系人

 

手机

 

 

展位申请

馆内  个;        展位号:      

馆外展棚  个(食品塑料机械包装设备);

馆外大型机械设备展场( 米长× 米宽)   平方米

参展商品

名 称

中文:

英文:

主要参展

商品类别

□食品医保类  □轻工工艺类  □纺织服装类

□五矿化工类  □机械设备类  □家电信息类

□建材家居类  □综合服务类 

拟参加

专业展区

□品牌展区   □农产品食品   □纺织服装

□机电五金化工 □建材家居 

□食品塑料包装机械   □大型机械设备

参展目的

□出口  □进口  □寻求代理商  □寻找项目投资

□采购商品 □销售 □宣传形象、提高知名度

 

               

(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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