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项目(9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起草)、《浙江省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起草)、《浙江省会展业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起草)、《浙江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起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由省农业厅起草)、《浙江省化妆品管理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浙江省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省科技厅修改起草)、《
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由省邮政管理局修改起草)。
(二)在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拟制定的规章项目(8件)。
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由省经信委起草)、《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由省建设厅起草)、《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由省林业厅起草)、《浙江省湿地保护和管理条例》(由省林业厅起草)、《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由省水利厅起草)、《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省环保厅起草)。
规章项目(2件):《浙江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起草)、《浙江省狩猎管理办法》(由省林业厅起草)。
(三)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方面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拟制定的规章项目(7件)。
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由省人力社保厅起草)、《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由省地震局起草)。
规章项目(5件):《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起草)、《浙江省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由省人力社保厅起草)、《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办法》(由省教育厅起草)、《浙江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由省残联起草)、《
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由省人口计生委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