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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供热技改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供热技改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12号)


泉州市经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准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供热技改项目的请示》(泉经技术[2009]1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供热技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泉港石化工业区集中供热需求,同意企业在现有场地对一期工程2台300MW机组进行热电联产改造。
  项目单位为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和建设热力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和水质净化系统等,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不含主厂房1米外供热管网设备购置及建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4638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824万元)。项目资本金2928万元,其余1171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批意见设计和施工。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供热技改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设 计核准  核准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主要设备核准  核准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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