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龙岩顶信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15号)
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立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龙岩顶信公司的申请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
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
一、设立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该分公司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林国华;住所:泉州市丰泽街盛世天骄3A401室;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承办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经营业务。
二、设立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龙岩顶信公司。该分公司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负责人:黄建宇;住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南环西路36号天马湾大厦A809;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