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泵房宜靠近加压负荷中心,新建泵房不应设在居住用房的相邻的楼层或房间,以免噪音影响住户。
2.3.3水泵机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采取有效减震防噪声措施。水泵机组的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的国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要求。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水泵机组,应设置在吸水池的侧面,其运行的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2.3.4泵房应设置为独立结构的建筑物,其室内地面宜高于或等于室外地面。因条件限制,不能独立设置的,泵房可结合主体建筑设置,其设计、运营采用防水淹、震动、噪声的措施。
2.3.5泵房内部及四周的环境必须整洁,不应有与供水无关的排水管渠等其他管线穿越泵房,也不得将与供水无关的设备、物品等安放在泵房内。
2.3.6泵房室内面积应预留足够空间,以满足水泵机组和相关设备安装及检修的要求。泵房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与墙面间的最小间距
| 1.0米
|
相邻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之间的最小间距
| 0.6米
|
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的最小间距
| 1.2米
|
2.3.7泵房必须设置独立门,门的宽度必须满足最大设备搬运的出入要求,并设上锁装置。
2.3.8泵房内应设置水池溢流、机组故障、水池人孔及泵房门被打开等异常情况的报警装置,报警信号自动接入供水调度中心。
2.3.9泵房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通风、采光、排水以及防止外界雨水、废水、污水等进入泵房的措施。
2.3.10水泵机组及其控制等设备应选用性能良好、可靠性高、且具有抑制高频噪音功能的供水设备,同时要达到节能环保的要求。
2.3.11水泵机组吸水必须采用自灌式。并按下列要求设主泵、备用泵、稳压泵和稳压罐等;
a)主泵台数应按最高时流量的30%、70%、100%或25%、50%、75%、100%的组合配置,同时须设不少于一台备用泵,备用泵的技术参数应与最大一台主泵一致;
b)应设一台稳压泵,按最高时流量的10%-15%配置,其扬程应与主泵一致;
c)稳压罐的容积应按不小于最高时流量1分钟的水量确定,压力等级与系统工作压力相匹配。
2.3.12水泵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调速泵的调速范围应在75%-100%之间;
2.3.13水泵机组的基础应采用混凝土捣制,且要高出泵房地面不小于0.1米,并设置防震装置。
2.3.14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止回阀、阀门等;吸水管上应设可曲挠橡胶接头和阀门。
2.3.15泵房出水总管应设安全阀。
2.3.16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出水总管的震动小、水压平稳处。压力表量程选择应为工作压力的1.5-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