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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平振鸿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5MW)工程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平振鸿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5MW)工程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23号)


漳平市经贸局:
  你局漳经贸[2009]5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漳平振鸿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5MW)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充分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余热,同意建设1套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项目单位为福建漳平振鸿水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漳平振鸿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漳平市顶郊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利用企业现有场地和一期1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生产线窑头和窑尾排出的废气余热,购置1套发电机组和2台余热锅炉等相关设备,建设1座装机容量为5MW的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完善配套辅助工程。
  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为3190万kWh。
  四、项目总投资3338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2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988万元。除资本金由企业自筹外,其余235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批意见设计和施工,争取早日投产发挥预期效益。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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