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
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3.精心组织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周密策划,及早部署,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温馨提示、有奖答题、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记者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纵深行”活动。
4.推出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安全文化知识读本,在报刊、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同步发展。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总结推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的做法,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
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三)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
1.强化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分级分批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4月份,在省委党校组织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7月份在云南理工大学举办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复训和轮训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新招用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培训机构监管,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强培训机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改进培训手段和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培训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