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各级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云天化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与共青团省委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