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的通知
(云安办发电〔2009〕2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9月15日至20日,由铁道部胡亚东副部长带队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七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实地督查了玉溪市、保山市、大理州、丽江市,听取了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一、存在问题
(一)“三项建设”推进不平衡。国务院安委会5月份下发了实施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通知,云南省政府也发布了相关文件,进行了部署,但督查组督查的一些地方政府、企业“三项建设”实施方案才制定,有的地方刚刚开始行动,有的停留在文件上,这方面的工作需要尽快加强。
(二)安全管理水平与发展要求不适应。从检查中看到,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管机构新、基础差、底子薄、投入少、监管手段落后。云南省拥有许多得天独厚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这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宝贵财富和重要基础,但一些重点景区和历史名城古镇,消防力量和经济发展、文物保护的要求还不适应,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增加投入、强化力量。总体上看,全省安全事故起数依然偏大,尤其是道路交通等部分行业事故多发。
(三)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安全监管人员普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重大,经济和安全风险较高,队伍稳定容易受到影响,需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探索管理机制。部分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检查的深入细致程度不够,有粗放、不全面、走形式的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重点企业的检查督促工作还没有完全监管到位。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全省16个州(市)中,只有4个州(市)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其他州(市)还没有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应急管理基础相对薄弱。部分州(市)应急平台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方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指导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尤其部分高危企业的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的衔接还不到位。
(五)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落实。个别企业负责同志思想观念上有差距,潜意识中仍存在经济快速发展难免事故高发的难免论,特别是近期又因市场低迷、价格下滑、工厂停工等原因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而且云南省90%的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小、布局散、水平低,高危行业比重大,一些企业的生产和运输条件很差,技术装备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还不完善。部分企业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十分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