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深入调查研究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情况,继续完善旗县苏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进其他公益性苏木乡镇嘎查村债务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债务。全面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改革。加快惠农惠牧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农牧民手中。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加强农牧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争取河套灌区实施减轻农民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落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和改进农村牧区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牧区新型组织的覆盖面,推广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苏木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和苏木乡镇、嘎查村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注重从农村牧区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带头人中培养选拔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推进从优秀嘎查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选任苏木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稳定农村牧区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逐步健全并落实嘎查村干部的报酬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稳定规范的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城乡党建资源整合,建立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相促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延伸,不断加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统筹城乡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加强“三农三牧”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落实盟市和旗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农村牧区工作,专职副书记分管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上。巩固农村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农牧民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盟市、旗县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把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农牧民增收、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和谐稳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纳入盟市、旗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提高农村牧区工作领导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社会管理。深化苏木乡镇改革,加快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因地制宜推广重大事项由嘎查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嘎查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嘎查村党员大会审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建立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服务制度。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积极推进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