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在地政府、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试点城市的意见(见附件表1)。
(二)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1、《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表2)。
2、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方式、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实现功能、预期效果等)。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经营资质原件(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核对后返还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5、企业相关标准和制度。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申报试点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于2009年8月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达省经贸委商业处(2份)和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省经贸委商业处邮箱:syc87801017@126.com。省经贸委会同财政厅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试点城市和企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2009年福建省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申报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福建省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
申 报 表
设 区 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报日期: 2009 年 月 日
表一
试点城市申请表
城 市 名 称
|
|
申请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理由
| 城市经贸部门(公章)
2009年 月 日
|
城市财政部门意见
| 城市财政部门(公章)
2009年 月 日
|
城市政府意见
| 市政府(公章)
200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