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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闽经贸函技术〔2009〕4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贸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今年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基础科技资源较完善的高校、科研单位以及龙头企业组建,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产学研联合体。各有关单位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今年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请组建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依托单位应具备《管理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并按照《管理办法》的申报提纲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填报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9月底之前报省经贸委。每所高校推荐1家行业技术开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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