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40号)
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地址的申请材料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由吴连明变更为章小光,公司住所变更为“南安市水头镇中心大街永顺商品大楼A幢第108室、第109室”。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顺盛汽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47万元;福建南安市顺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出资153万元;福建南安市新港闽石业有限公司出资280万元;陈云英出资150万元;章小光出资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