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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县城)星级公园申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失效]


  山西省城市(县城)星级公园考核评分表
  安全保卫管理(100分)

分类项目

分类小项

扣分

得分

备注

1

综合治理落实

(30分)

每小项10分

①公园安全保卫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扣5-10分。

 

 

 

②园内巡逻人员衣帽不整洁,不佩戴标志,不文明执法的,发现一次扣5分。

 

 

 

③重点要害部门无防范措施,不符合公安部门规定要求的扣5-10分。

 

 

 

2

安全运行

(15分)

④施工现场无安全设施,无防火设施扣5-10分。园内机械设施不持证上岗的扣2-5分。

 

 

 

3

危险品设置

(10分)

⑤任何时候公园内的治安、消防、电器、易燃易爆、农药物品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设置的扣5-10分。

 

 

 

4

公共秩序

(20分)

每小项10分

⑥售票窗口、进出大门、售货现场,游艺机周边等人流拥挤,杂乱无序,无人维持疏导的发现一次扣5分。

 

 

 

⑦在公园内公开赌博,无证经营以及有碍他人正常休闲的,无人制止和管理的发现一次扣5分。

 

 

 

5

安全事故

(15分)

⑧职工集体上访和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园内车辆通行无管理扣5分。

 

 

 

6

记录和报表

(10分)

⑨发生案件和事件未做好记录,资料散失及未按月填写上报报表的每次扣5-10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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