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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五)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认真解决二轮土地延包的遗留问题,及时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确保土地承包合同、权证、地块、面积四到户。
  (六)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依托各级农业经营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市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中心,区市县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乡(镇)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具体机构设置和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村级根据需要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员。
  (七)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职能。市级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扶持政策,统一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委托书、合同文本和规范流转程序等。区市县级负责法律政策咨询、业务人员培训、流转总量统计、流转信息综合、流转价格评估、流转纠纷调解、流转动态监测、合同签订指导。乡镇级负责做好统一规范管理、合同鉴证备案、流转信息发布、利益关系协调、流转合同签订、档案资料管理。要建立各项流转工作制度,搞好各项服务。村级要做好土地流转的具体工作:一是确定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二是按照流转的程序操作。三是规范签订合同,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四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在流转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土地流转的主体、对象、范围、形式、期限等内容。农户之间流转时间短、零星转包的,可以不签流转合同,但要到村登记备案。土地流转时间较长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签订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合同的登记备案,做好档案台账管理工作。五是建立土地流转档案。从村做起,一户一档,户、村、乡(镇)各保管1份。六是搞好流转土地的监管,防止掠夺经营,杜绝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八)及时化解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调处制度。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仲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矛盾纠纷,为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五、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九)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要改变土地流转费单纯按照货币定价、一定多年不变、极易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计价办法,既可以货币计价,也可以实物计价。以货币方式支付流转费的应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以实物方式计价的则应考虑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协议承包的,要保证价格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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