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54号)
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注册资本、股权、住所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三明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18.5万元变更为500万元;股权由黄震97.5万元占82.279%、陈泉俤10万元占8.438%、金明5万元占4.219%、董治玉4万元占3.376%、李煜1万元占0.844%、林淑妍1万元占0.844%变更为黄震451.81万元占90.362%,陈泉俤42.19万元占8.438%,金明5万元占1%,林淑妍1万元占0.2%;住所由原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28幢一楼变更为三明市梅列区列东1号明宇大厦二楼及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