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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二是落实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要确保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三是要加强协调,全面查处问题食品。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空白和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相互沟通,实现信息共享。省食安委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监管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四是要依法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
  五是要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大力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于2月12日前,报省食安委办公室。同时,为做好节日期间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协调,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方式、值班电话于2月2日前报省食安委办公室。
  省食安办地址:甘肃省卫生厅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孙李刚  侯纯蕊
  联系电话:0931-4818756(传真)
  邮箱:gsspaq@sina.com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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