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加强巡查,整改落实(9月25日-10月31日)
各市、区价格部门结合国庆60周年大检查之机,要认真组织检查人员、价格监督员,深入市场对民生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及商品(服务)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合理定价、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同时,针对群众反映较大,投诉较多的有线电视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严厉查处重点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更好地体现政府对民生的关爱。
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工作,主要是检查明码标价和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重点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客运服务、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农贸市场、汽车维修、超市、百货商场等单位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标价、模糊标价、模糊赠售、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要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价格违法的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价格诚信。
要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作用,有条件的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可设立价格巡查队,经价格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后,协助做好日常价格巡查工作,完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任务。
第三阶段:创新方式,推行示范(11月1日-11月30日)
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宣传教育和市场巡查、全面整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价格诚信建设的机制和方法,以推行明码实价为抓手,在商业零售企业开展争创“明码实价示范单位”活动,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促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在辖区内可选择社会信誉高,经营时间长,在当地有影响的经营企业作为明码实价示范单位,使之成为样板、典范,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价格诚信这一品牌的含金量,激发经营者明码实价的积极性,以此推动辖区明码实价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今后,各地要严格把握价格诚信的认定标准,要求申报省级价格诚信单位,首先必须执行明码实价。
明码标价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利用本次活动,结合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长效管理,做到长抓不懈,持之以衡,力求标本兼治。要开展经验交流,创新监管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真正使全市明码标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达到诚信经营,明码实价。针对明码标价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利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作用,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强化工作标准,细化工作内容,分片包干,把任务落实到站、落实到点、落实到台、责任到人。为使明码标价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各级物价部门要注重制度建设,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物价员,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工作,经常性指导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做到商品标价签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定价合理、货签对位、摆放整齐、一品一标、有货必标、应标尽标,以形成明码标价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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