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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一)切实做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新修订的《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对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消防法规意识和消防责任意识,进一步普及科学、可持续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做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文艺演出等传播资源,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讲新的《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普及力度,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的热潮。
  (二)大力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按照国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精神,继续在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村组普遍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服务工作,依托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组织优势,开展以“关注弱势人群--消防志愿者送安全送温暖行动”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举办大型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期间,举行大型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展现公安消防部队驾驭现代高端灭火救援装备,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战斗风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增强战胜火灾的信心和勇气。
  (四)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队、站)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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