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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9〕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西安市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颁布实施,标志着关中--天水经济区与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武汉长沙城市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一起成为国家层面主要发展区域。《规划》明确提出了“一核、一轴、三辐射”的空间发展框架体系,赋予西安“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的地位,同时赋予经济区“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的战略定位。这是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指导和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行动纲领。西安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城市,贯彻实施好《规划》,对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市功能,实现国家“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重要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推动我市立足新起点、形成新优势、再上新水平,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规划》立意高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做好对《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是贯彻实施《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各部门应着力引导干部群众深入理解《规划》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并结合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我市发展的对策建议,为贯彻实施《规划》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迅速制定《〈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提高关中--天水经济区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举办高层次发展论坛。邀请国家、省发改委相关领导、科研院所专家学者解读《规划》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重点内容。(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各部门参与,9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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