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
(市政发〔2009〕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紧紧围绕年度节能目标,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全市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万元GDP能耗下降5.5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经省发改委等部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5%的节能目标,按照《西安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市政发〔2008〕9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市节能工作办公室对2007年度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市级责任部门和8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的评价考核审议结果,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推进节能降耗、完成节能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具体为:
对2007年度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新城区政府、未央区政府、长安区政府予以表彰并各奖励30万元,对浐灞生态区管委会予以表彰并奖励20万元;对市发改委、市经委予以通报表彰;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五环(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责任公司予以表彰并各奖励10万元;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下店玉米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予以表彰并各奖励5万元;对省政府已表彰奖励的西安热电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西安西化热电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用能单位予以表彰并各奖励5万元;对省政府已表彰奖励的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国维淀粉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级政府,市级各部门,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向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西安市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