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同市教育局监管西安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的日常工作,包括师资配备、课件引进、学员考核、实习和就业等。
4.会同市外经局、市教育局共同做好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西安市)的各项工作。
(七)市教育局。
1.制定落实《若干意见》中第11条内容的具体办法。
2.根据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课程设置和产学结合培养人才的具体措施,以及促进高等院校与有关机构、企业合作培养软件和服务外包高端、复合型人才的办法。
3.根据《若干意见》要求,制定便利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的办法。
4.会同市外经局、市人事局共同做好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西安市)的各项工作。
5.会同市人事局做好西安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的日常工作,做好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认定。
(八)市发改委。
1.将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发展规划之中,并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全市鼓励类产业目录。
2.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共同做好西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九)市劳动保障局。
制定落实《若干意见》中第20条内容的具体办法,协助服务外包企业解决招用工、劳动工时等方面的问题。
(十)市公安局、市外办。
根据《若干意见》第15条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提出为服务外包企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出入境、居留便利的具体办法。
(十一)市信息办。
会同市科技局抓好全市软件产业的协调发展,制定保护信息安全的政策与办法。
(十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需要,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纳入西安市用地规划和年度计划内,并根据各建设单位每年上报的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指标,促进高端服务业聚集基地的形成。
(十三)其它部门。
市工商局根据软件和服务外包经营特点,制定便于服务外包企业注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市统计局统筹做好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统计分析;西安海关、市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分局、中国出口信保西安营业部要根据软件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行业特点,从实际出发,分别在软件与服务外包出口、报关、退税、外汇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制定便利办法,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是一项长期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分工安排,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分工在今年年内完成有关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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