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工本费的函
(徐价费[2009]95号)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申请核批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函》(徐地税函[2009]1号)收悉。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苏财综[2008]85号、苏价费[2008]36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核定你局发售普通税务发票工本费标准如下(详见附表)。
接文后,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附件:徐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
徐州市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
发票名称
| 类型
| 联次
| 规格
| 纸质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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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院门急诊医疗费发票
| 机打
| 单联
| 241mm×139.7mm
| 60克水印防伪纸
| 0.09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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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发票
| 机打
| 三联
| 140mm×139.7mm
| 压感水印防伪纸
| 0.23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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