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着力解决“难点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引导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选准发展经济的路子,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集约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富余优势,加大农村劳务培训、转移力度,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实劳务经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在留乡创业、农村项目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在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实施扶贫开发上向“难点村”倾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美化净化生活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探索对接互助形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强村”结对帮助“难点村”发展经济,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
(四)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着力解决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坚决纠正和制止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农村警务建设,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安全防范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守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引导村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开展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党政机关干部、村干部侵占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行为,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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