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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有力。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务公开监督机制、村民民主理财机制建立健全、发挥作用。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活动规范化、经常化。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有效实施,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时间及时定期、公开形式科学明白、公开程序规范完整。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财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由农民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实践深入开展,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认识得到有效提高,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认识明确,基层组织及干部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农村改革发展形成有力支撑。农村基层活力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政府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农村社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良好。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到2011年,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转变。
  二、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计生协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提高村委会成员一次性直选率,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切实发挥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功能。深化“双千强村”工程,对村级班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调整充实村干部队伍,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全市“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倾斜,尽快实现“难点村”每村一名大学生。开展“以城带乡万名干部驻村”活动,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难点村”帮助工作,鼓励区县、镇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难点村”任职。加强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思想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和提高村干部待遇,增加村级工作经费,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两年内实现对“难点村”的全覆盖。
  (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管理监督。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将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分片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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