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贸便利化专项制度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宁波外贸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便利化方案,为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服务。
1.市发改委
对于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的发放,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2.宁波海关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对申请自理报关单位(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材料齐全的,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注册登记证书。
(2)物流监管。实行集中申报、集中管理模式,对进出境船舶实行365天全天候通关作业。
(3)大通关加班制度。双休日在北仑现场、市区国际航运中心各加班一天,长假实行集中加班。对进口货物提供预约加班服务。
(4)查验工作。实行365天早、晚两班工作制(早班9:00-16:30;晚班16:30-22:00),对单证资料齐全、查验货物已运至指定查验地点的、能够开始实施查验并当场确定查验结果的,在查验开始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操作。
(5)海关证明联签发。对于已正常结关的报关单,海关自受理企业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签发,并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印、签章等。
(6)现场删、改单。实行“三日删改单”(报关单或舱单)制度,在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报关单或舱单删改手续。
3.宁波国检局
(1)报检单位备案。对申请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的企业,材料齐全的,当场完成审核并发放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备案登记证明书。
(2)报检受理。对程序合法、单证齐全的进出境货物及包装物、运输工具等报检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3)检验检疫。对报检的进出境货物、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等实施查验、抽/采样、检疫处理或实验室检验,一般情况下,口岸验证放行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抽/采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检疫处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验在2-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证、放行。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后,企业仅需出具通关所需证明的,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需要出具证书的,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
(5)大通关加班制度:在海港通关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等口岸一线实行延时工作制;对节假日检验检疫业务,实行集中安排加班和24小时预约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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