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便利化工作规程的通知

  市外经贸局:主要承担贸易便利化工作的牵头、协调和联络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负责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和相关外贸业务审批、审核、进出口经营资质备案登记、外贸业务人员培训、外贸政策拟订和落实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配合外经贸部门拟定外贸扶持政策,以及在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流程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企业在进出口税收业务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协调外贸运输环节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内、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口岸打私办:主要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和口岸“大通关”以及电子口岸建设中贸易便利化的协调工作,包括协调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宁波港集团、宁波栎社机场和铁路宁波站等涉及货物进出口通关环节中的便利化问题。
  人行市中心支行(外管局):主要负责企业在进出口业务融资,货物进出口收结汇、购付汇及外汇核销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贸促会:主要负责企业的国际贸易投诉协调处理,原产地证、商事证明书和使馆认证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会展办:主要负责进出口贸易展会的培育、引进和申办的审核,以及会同市财政局按市政府展会资助政策核定资助资金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协调全市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主要负责企业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的便利化问题。
  三、便利制度
  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立足长远发展,建立有效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采取外贸便利化措施,为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服务。
  (一)外贸便利化问题的解决
  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对企业反映问题及要求的收集、整理归类和综合性问题协调办理、反馈的职责。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及要求的收集途径包括:
  1.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受理;
  2.各县(市)区或行业协会在日常工作中受理;
  3.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开辟网上工作专栏受理;
  4.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开展调研,专题征求企业意见受理。
  (二)外贸便利化问题的解决
  对企业提出的外贸便利化问题?作日内办理完成并予反馈,同时报工作小组办公室。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在20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完成并予反馈。涉及全局性、重大性问题的,提交工作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暂时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向企业说明原因并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