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及今后3-5年远景规划目标的通知
(新政办(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统筹城乡发展载体,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产业集聚区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及今后3-5年远景规划目标予以明确,同时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发展目标
2010年,力争平原新区进入省示范区前4名,新乡高新技术
产业聚集区、新乡工业产业聚集区进入省辖市区内产业集聚区综合排序前10名,长垣县产业聚集区、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进入县域产业集聚区综合排序前30名。新乡榆东产业聚集区、新乡纸制品产业聚集区、凤泉区产业集聚区、孟庄产业集聚区、长垣县浦城产业聚集区等5个专业园区(市级产业聚集区)争取进入省规划范围。
二、招商引资目标
2010年,纳入省规划范围的产业集聚区引进千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专业园区(市级产业聚集区)引进千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两个。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