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农村消防工作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迎难而上,着重在创新农村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扎实推进。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作为考核新农村建设实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小康村和环境整治村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条件。要坚持“典型引路、稳步推进”的原则,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要将第一批建设试点培育为示范样板,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紧依靠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开展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落实目标,加强考核。各地要按照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细化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要严格考核机制,采取阶段考核、定期考核等形式,分阶段开展自查自检,确保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期间,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检查考核情况将纳入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评价内容。
各地建设计划请于10月20日前报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炯,联系电话: 13819825619)。每个阶段的建设总结于各阶段结束后 15日内上报,其他情况以及成果、经验等要及时上报。
附件:1.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计划表(略)
附件1
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的协调、督促工作,将有关建设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镇、村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农村和社区警务室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镇、村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以及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深入推动“三合一”、家庭作坊、出租房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