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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10〕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坚持科技兴安举措,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人民政府等26个单位“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授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59个单位“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考核优秀单位名单(共26个)

  武汉市人民政府

  黄石市人民政府

  襄樊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人民政府

  荆门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人民政府

  黄冈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人民政府

  恩施州人民政府

  仙桃市人民政府

  潜江市人民政府

  天门市人民政府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武汉铁路局

  湖北煤矿监察局

  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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