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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公园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公园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
(汕价〔2010〕20号)


中心城区各公益性公园:

  为加强公园门票价格管理,规范城市公园门票价格行为,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园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纯商业性投资外,中心城区城市公园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并按照规定公布。

  二、中心城区城市公园门票价格按照体现公益性的原则核定,实行低票价制度,收费标准如下:

  1、华侨公园:入门票价2元/人次;

  2、中山公园:入门票价1元/人次;

  3、金砂公园:入门票价1元/人次;

  4、石炮台公园:入门免费,入炮台票价2元/人次。

  三、为弥补节假日公园举办各种活动费用,节假日门票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各公园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市物价局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幅度内制定具体标准,提前1个月报市城管局核准后,报市物价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元旦、春节、元宵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按国家公布的法定节日放假天数,有连接双休日的可列入最高上限价格执行期限)各公园门票价格如下:

  1、华侨公园:最高上限价格8元/人次;

  2、中山公园:最高上限价格6元/人次;

  3、金砂公园:最高上限价格5元/人次;

  4、石炮台公园:最高上限价格4元/人次。

  四、公园内举办临时展览原则上免费。对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资金较大的,公园可以在举办展览前15日,报市城管局核定后,报市物价局制定临时展览门票价格。

  五、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制度。中心城区各公园每天早上7:30分前为免费时段,实行免费进园。其他时段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可以凭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实行价格优惠。凡是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60岁以上(含60岁)老年人、离休人员、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入园;1.2米至1.5米(含1.5米)的儿童、学生团体实行半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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