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召开全省商贸行业创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闽经贸函商业〔2009〕57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
现将召开全省商贸行业创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贯彻省委、省文明委有关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全省商贸行业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全省商贸行业省级创文明行业示范点负责人(各设区市可带驾驶员1人);省经贸委有关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省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工作会议精神。
(二)先进行业、先进单位传授、交流创建经验。
(三)总结全省商贸行业第五届创建工作,布置第六届创建任务。
(四)创建责任书签字仪式。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2009年9月17日上午报到,下午开会,地点在省经贸会展中心。
五、有关事项
请各设区市经贸部门做好本地本部门和省级示范点参会人员的落实工作,及时将会议回执回传到我委商业处,传真号码:0591-87801017。
联系人:陈为民,电话0591-87817354。
附件:全省商贸行业创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回执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全省商贸行业创文明行业工作会议
回 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