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10年度珠海市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路桥管理处:
根据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适当降低我市2010年度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调整见附表。
请你处接本通知后尽快调整并按新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于在调整收费标准之前已缴纳2010年车辆通行年票费的,由你单位提出具体退费或抵扣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2010年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调整表
车辆类别
| 车 型
| 原收费标准(元/年)
| 调整后收费标准(元/年)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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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摩托车
| 金湾、斗门区籍360元元,其它区籍600元
| 金湾、斗门区籍336元,其它区籍576元
| 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缴交的按10个月优惠计征。从2010年4月1日起按全年12个月全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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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吨(含1吨)、10座(含10座)以下车辆
| 私人非营运小客车1440元,其它车辆1800元
| 私人非营运小客车1368元,其它车辆17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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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吨以上至2吨(含2吨)以下车辆
| 2640元
| 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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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车辆
| 3600元
| 3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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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车辆
| 4800元
| 4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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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车辆
| 5400元
| 5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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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5吨以上及各种集装箱车辆
| 6000元
| 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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