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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二)参赛选手由每个设区市烹饪协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由设区市烹饪协会统一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和驻闽部队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报名截止至10月25日。
  报名地点:福州市中山路23号39幢;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4272;传真:0591-87824800。
  五、奖励办法
  (一)取得竞赛各工种第1名的选手(中式烹调师工种仅限热菜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对获得第2-5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直接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个人赛成绩分设金奖占参赛人数30%,银奖占参赛人数30%,铜奖占参赛人数20%,由组委会分别授予不同奖项的奖牌和证书。
  (三)对所有参赛项目且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经加试相应的模块后,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2009年11月3日9:00-17:00福州梅峰宾馆一层大厅。
  (二)活动时间、地点:
  (1)理论考试时间、地点:11月3日19:00-21:00梅峰宾馆二层东会议室。
  (2)竞赛时间、地点: 11月4日梅峰宾馆美食园二层餐厅。
  (3)技能鉴定时间、地点:11月5日福州水头路18号石化大楼5层,福建省烹饪协会培训中心。
  (三)竞赛期间参赛选手的食宿费用自理。
  (四)竞赛的具体评判细则和竞赛要求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1.第四届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四届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报名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第四届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

  钟安平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陈 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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