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分工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作业期间不在施工现场,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别工地未能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自检记录少,部分工地只做安全检查评分,不做隐患排查治理,达不到治隐患、防事故的要求,部分工地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检查无记录;
(三)部分工地对文明施工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硬地化不足,材料堆放较乱,垃圾未及时清理、消防设备不足等方面。部分项目生活区卫生较差,防疫、急救措施不足。有的项目因为位置比较偏远,就忽视文明施工管理,甚至工地围墙都未设置。
(四)一些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审核及组织专家组论证等程序不完善。如由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发世纪城四期A区3标段工地,监理公司未对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未及时组织专家组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由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发世纪城四期A区4标段工地,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审核不完善;
(五)施工用电多数工地做得较好,但个别工地现场未见三级电箱,违反了“三级配电两级防护”的要求,私拉、拖地现象严重。施工机具也存在防护棚未搭设,即无防雨措施,重复接地不完善,电焊机“二次降压保护器”能做到的工地不多。
(六)个别工人未穿荧光衣作业或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脚手架搭设规范,美观的不多,部分扫地杆无小横杆、无垫板、隔离封闭不到位,拉结点未采用钢性连接,剪刀撑未连接设置到顶。部分工地防护不严密,特别是少数工地电梯井的防护有较严重的隐患。主要表现在门高度不够,未有效固定,井内架体变形,无井内隔离防护,无责任人和验收人员,安全警示牌少。如由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由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省道S366线改建辅道工程。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施工沿线很长,路口较多,行人与车辆要穿插来往于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很复杂,现场的安民告示、安全警示牌过少,警示标志不够;
(七)大部分企业不重视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记录非常简单,而且是自行组织的,非起重机械专业安装企业负责,无法排查治理隐患;部分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对于安全隐患排查和登记造册、落实整改的工作流于形式,有时同样的隐患在连续几次的排查中均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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