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0〕4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2009年12月,东莞、深圳接连发生2起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给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较大压力,同时也反映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12月9日至14日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次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检查,发现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在拆装、使用、维护中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深入贯彻执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11号)的要求, 我局决定从201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11号)的要求, 我局决定从201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的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所有在建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查找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依据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