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3.加快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近年来,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目标,对城市进行了最大力度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凤岭新区,启动五象新区建设,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快速环道、环城高速公路、五象大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城市交通得到明显改善。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套城市应急联动管理体系,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城市建设还缺少精品工程,城市管理水平仍要进一步提高,“城乡清洁工程”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脏、乱、差”反弹现象,这些问题影响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化。
  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绿色文章。始终坚持改善城市人居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严治污染企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一大批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高,“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城形象初步形成;着力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2007年,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当年全球获此殊荣的两个城市之一。2008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城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二十年来最好水平。环境的不断改善,有助于广大市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准。但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资源消耗越来越大,能源供应日趋紧张,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城市内河整治任务繁重。这些问题应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4.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平安与稳定

  实施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几年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加强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利用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解决法律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受理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三级巡逻”工作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平安南宁”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近年来,南宁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以“党员奉献,能帮就帮”为主题,发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锻炼,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但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仍需要着重解决好国企改制后的遗留问题、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问题、公共安全等问题,着力确保首府南宁的长治久安。

  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视做好劳动用工与维权工作,率先在全区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有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成立了广西第一家“青少年维权中心”,被确定为全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全市建立了1000多个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就业服务,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光明工程”、“扶残助学工程”,做到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有效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5.优化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一系列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得到有效落实。在和谐南宁创建活动中,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城市品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但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保护还不够理想,需要加强对诸如网吧、校园周边环境等的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

  多渠道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了国家一级图书馆、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盲人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并形成了南宁的文化品牌,群众性文化活动如火如荼,民俗文化得到较好地传承和发展,一批业余文艺队伍茁壮发展。通过各种活动使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文化设施建设还显滞后,未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影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6.领导高度重视,全民参与共创文明城市

  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了“一把手抓到底”的领导机制。成立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指挥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找问题抓落实。市委编制了《南宁市“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南宁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制定了《首府南宁创城迎检工作总体方案》,成立了迎检机构,从而保证了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

  加强宣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创城总指挥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中国文明网、广西新闻网、《南宁日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中央及地方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报道南宁的创建工作,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有效地引导了舆论热点,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全民总动员。创城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此次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市市民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百万市民素质培训”,“百万市民守礼仪大行动”等活动,动员和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文明礼仪培训、文明排队日、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城乡清洁工程整治等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总体看来,南宁市经过多年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要强化创建工作,尤其是更加注重薄弱环节的改善,就能够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