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南发〔2010〕5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现将《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0年2月3日
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2009年1月,南宁市荣获了“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南宁市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进一步巩固、充实、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南宁市以高标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评比,特此制订《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顾及深化创建工作基础条件分析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顾
1994年,市委、市政府就作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十几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1997年,围绕“创三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南宁市先后开展了“三个一”(摊前一个垃圾桶、街头一个交通岗、路上一辆出租车)、“五个进”(文明新风进社区、优质服务进网络、群众文化进广场、园林绿化进街道、环保行动进家庭)、“五个绿”(发展绿色经济、营造绿色环境、建设绿色通道、培育绿城文化、造就绿城文明)、“和谐建设在基层”、“城乡清洁工程”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连续五届被评为“广西文明城市”。1998年,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的经验和做法被中央文明委、中宣部以及中央11家主要媒体向全国集中宣传。1999年,南宁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5年,又再次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2006年,南宁市开展了“一个全民(全民开放创新)、三个百万(百万市民开放创新大讨论、百万市民素质培训、百万农民就业培训)”的创建活动,百万市民成为文明城市主体建设者。2006年,南宁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城市”。在自治区市容环境整治“南珠杯”竞赛中获得A类奖“六连冠”。2008年,南宁市开展了以文明礼仪和志愿服务为主的“三个百万”(百万市民学礼仪、百万市民守礼仪大行动、百万市民“能帮就帮”志愿服务)。与2006年以培训为主的“三个百万”相互辉映,前后承接,极大地实现了“人”的充实与升华。2007年9月,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有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2009年1月,南宁市荣获当今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南宁市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
(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础条件分析
近年来,南宁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认真吸取外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先进经验,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夯实经济基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几年来,南宁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城市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从2002年到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463.18亿元增加到1316.21亿元,连续七年实现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由52.53亿元增加到191.1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37:27.11:52.52调整为15.44:34.65:49.9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7327元增加到191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11元增加到400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4年的8735元增加到14446元,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经济指标。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南宁市积极化危为机,克难攻坚,实现了“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目标,经济逆势上扬,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南宁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南宁市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下一步深化创建工作中加快发展。
注重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有效推进。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投入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明显提升。这些条件的改善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然而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与城市差距较大,农民享受公共服务远不及城市居民。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南宁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
2.奉行廉洁高效,提升城市服务形象
近年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要求,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方位推进政府工作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服务型机关等活动,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一公开”(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内设机构向政务中心集中、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开通运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联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反应良好。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诸如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简政放权上,还应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这些问题有待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