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境障碍的躁狂发作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同时至少符合以下3项症状(若单纯以易激惹为主,至少需符合以下4项),并持续超过1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其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15分: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2.心境障碍的抑郁发作
以心境低落为主,同时具有下列至少4项,且持续超过2周,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其汉密尔顿抑郁量表(24项)(HAMD-24)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27 分: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3.心境障碍之双相障碍
符合以下2项之一,排除其他疾病,社会功能受损:
(1)目前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15分,并曾有抑郁发作或混合发作。
(2)目前发作符合抑郁发作标准,HAMD-24≥27分,曾有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
(四)强迫症
具有下列2组症状之一或者混合出现至少超过3个月,并可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社会功能受损,其Yale-Brown强迫症状量表曾经大于或等于16 分。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退出(精神类疾病):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5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
同时符合以下3项:
(一)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二)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三)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六、难治性肾病
符合(一)、(二)、(三),加(四)、(五)、(六)中任1项:
(一)大量蛋白尿:+++~++++持续2周以上,或24小时蛋白定量大于3.5g。
(二)低蛋白血症:血浆白蛋白低于30 g/L。
(三)高胆固醇血症:胆固醇大于5.7mmol/L。
(四)激素治疗抵抗:使用激素相当于强的松1.5-2mg/kg/d,8周后不缓解(尿蛋白+++或更多)。
(五)激素治疗依赖:在最初缓解后,于激素减量过程中复发或停药4周内复发者。
(六)经常复发:最初治疗缓解并停药后6个月内复发2次或12个月内复发3次者。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七、血友病
(一)血友病A 1加2或1加3:
1.临床表现(同时符合以下2项):
(1)男性患者,有或无家族史,有家族史者符合X连锁隐性遗传规律。
(2)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可呈自发性,或发生于轻度损伤、小型手术后,易引起血肿及关节畸形。
2.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重型明显延长(>45秒),能被正常新鲜及吸附血浆纠正,轻型稍延长或正常,亚临床型正常。
3.因子Ⅷ促凝活性(FⅧ:C)水平低下(≤25%)。
(二)血友病B 1加2或1加3:
1.临床表现:基本同血友病A,但程度较轻。
2.APTT延长(>45秒),能被正常血清纠正,但不能被钡吸附正常血浆纠正,轻型可正常,亚临床型也正常。
3.血浆因子Ⅸ抗原及活性明显减低(≤25%)。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八、系统性红斑狼疮
符合以下(一)至(十一)中4项或4项以上,但应排除感染性疾病、肿瘤或其他风湿性疾病:
(一)颧部红斑 遍及颧部的扁平或高出皮肤表面的固定性红斑。
(二)盘状红斑 隆起的红斑上覆有角质性鳞屑和毛囊栓塞。
(三)光过敏 日光照射引起皮肤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