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偏执性精神障碍
病情严重至无自知力,或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并持续超过3个月。症状表现必须有系统妄想,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可以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的妄想。
(三)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1.心境障碍的躁狂发作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同时至少符合以下3项症状(若单纯以易激惹为主,至少需符合以下4项),并持续超过1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其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15分: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2.心境障碍的抑郁发作
以心境低落为主,同时具有下列至少4项,且持续超过2周,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其汉密尔顿抑郁量表(24项)(HAMD-24)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27 分: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3.心境障碍之双相障碍
符合以下2项之一,排除其他疾病,社会功能受损:
(1)目前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15分,并曾有抑郁发作或混合发作。
(2)目前发作符合抑郁发作标准,HAMD-24≥27分,曾有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同时符合分裂症和心境障碍之躁狂或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五)强迫症
具有下列2组症状之一或者混合出现至少超过3个月,并可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社会功能受损,其Yale-Brown强迫症状量表曾经大于或等于16 分: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退出(精神类疾病):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5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五、骨髓纤维化
符合(五)加其它任何2项:
(一)脾明显肿大。
(二)外周血象出现幼稚粒细胞或/和有核红细胞,有数量不一的泪滴状红细胞,病程中可有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增多或减少。
(三)骨髓多次“干抽”或呈“增生低下”。
(四)脾、肝、淋巴结病理检查示有造血灶。
(五)骨髓活检病理切片显示纤维组织明显增生。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同时符合以下3项:
(一)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二)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三)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七、肝硬化(失代偿期)
符合条件(一)至(四),或符合(三)、(五),或符合(三)、(六):
(一)有关病史:乙型、丙型、丁型肝炎病毒感染,长期大量饮酒,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胆汁淤积,肝静脉回流受阻(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缩窄性心包炎、肝静脉阻塞综合征,肝小静脉闭塞病),遗传代谢性疾病(肝豆状核变性、血色病、a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长期接触工业毒物或药物,自身免疫性肝炎,血吸虫感染等。
(二)门静脉高压 符合以下3项之一:
1.门体侧支循环开放:食道胃底静脉曲张(X线、内镜)、痔核、腹壁静脉扩张。
2.脾肿大及脾功能亢进:血细胞三少,出血倾向及贫血。
3.腹水:腹胀,移动性浊音阳性。
(三)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 符合以下6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