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品油批发市场专项治理健全机制阶段工作情况的函
(闽经贸函市场〔2009〕632号)
省工商局:
根据省解决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关于报送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健全机制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闽治公办〔2009〕5号)要求,现将成品油经营行业专项治理健全机制阶段有关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2008年两大集团福建企业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际油价高涨,国内油源紧张,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只满足自营加油站的销售,对社会加油站采取停供或严格控制供油对象;二是有2座民营加油站来信反映,与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联营,但未按合同供油。对上述问题,我委均下发通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下滑,国内油源丰富,两大集团福建企业积极增加市场供应量,向民营企业敞开供应油品,尤其是对我委确定的无两大集团自营加油站的461个乡镇的农村重点社会加油站供应数量明显增加。我委没有再收到民营加油站反映无处购油的来信。
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我委在2005年就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制定《福建省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规定》,健全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全省49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有1家因超范围经营被扣分,降低信用等级并要求其整改,今后我委仍将严格执行《福建省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规定》,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坚持处罚事件相互抄告制度,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记录在案和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予以公布,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希望工商、质量等监督部门今后处理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案件能及时通报我委和当地经贸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