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要对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流动、流失、辍学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楚。每学期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学生流失和辍学情况。
(五)建立控辍保学“三包一挂”制度,校长包全校,主任包年级,教师包学生,与考核、评聘、晋级、评优挂钩。学校要将控辍保学目标分解量化到各班,并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对重点学生(学困生、行为偏差生、贫困生)要建立档案,及时进行家访。开学前要对重点生进行普遍家访,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重点访,弄清学生辍学原因,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学校要定期召开控辍碰头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定完成义务教育责任书。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要及时家访。3天之内不到校上课的,要向校长汇报,由学校再次进行家访动员。学校动员无效时,要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林场)、县(市)区政府递交书面报告,并协助政府对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仍未按规定期限返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七)加强收费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不准代收费,不准强迫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具及其他用品。
(八)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使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劳动、工商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工、经商等现象发生。
(二)对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校外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文化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四)民政部门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
(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