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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调整省级副食品基地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调整省级副食品基地名单的通知
(闽经贸函市场〔2009〕668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
  根据省政府有关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要求,我委先后对九龙江流域及其他重点流域环境整治范围内的省级城市生猪、蛋禽基地情况进行过摸底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有部分省级生猪、蛋禽基地处于禁养区、禁建区范围内。请你们重新对辖区协议有效期内的省级生猪、蛋禽基地逐一进行核查,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关闭或搬迁的省级城市生猪、蛋禽基地情况报送我委,同时报送候补基地名单及相关材料。我委将于近期结合协议到期基地重签协议工作对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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