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医药工业科
(二十二)农畜产品和食品工业科
(二十三)轻工业科(承担市手工业联社职能)
(二十四)纺织工业科
(二十五)电子信息科
以上6个科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本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本行业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十六)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根据授权,处理涉外无线电相关事宜;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信息化推进科
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二十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二十九)干部科(人事科)
负责局党委直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选拨、任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按党的隶属关系归属局党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群干部的选拨、任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工业企业国有参股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工作;负责直属工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搜寻、储备、推荐、评价和培训工作;负责市属工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项目的管理工作和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管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及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十)组织科
负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立的申报、审批;负责党建调研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负责直属工业企业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及评选先进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和党籍、党龄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因私出境审理工作。
(三十一)宣传科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