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
(十四)拟订汽车、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五)指导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市企业集团的设立初审、规范及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工作;参与指导企业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和企业上市工作。
(十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直属工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搜寻、储备、推荐、评价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3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法规科(产业政策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局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
(四)规划与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