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质量兴州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各县(市)要把质量兴州、县(市)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调控和引导,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兴州、县(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要加大质量工作的投入,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努力实现质量兴州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各项目标。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县(市)、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州工作的深入开展。
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要负责做好质量兴州工作的宣传报道,在评价质量、引导消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事迹。开辟质量专题栏目,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质量问题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及时公布我州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引导优质消费。在播发、刊登广告活动中,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防止虚假广告坑骗用户或误导消费者。
2、发改委要把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和标准,引导企业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质量技术改造,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质量兴州”工作深入开展。
3、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对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水平。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强引资和引进技术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抓好产品质量工作。
4、质监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等工作。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及时推广质量兴州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质量兴州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全州质量信息系统,定期汇集有关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基础情况。积极开展面向企业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理素质和质量意识。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加强对许可证产品的动态管理,帮扶企业建立完善的检验、测试手段,负责各县区、各部门质量兴州及产品质量目标责任年终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