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疫情信息,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确保防控工作上情下达、政令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卫生应急队伍要在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实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瞒报、漏报信息,影响防控工作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肃处理;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甲型H1N1流感传播、流行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机构依照
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型H1N1流感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开展应急接种,建立免疫屏障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全州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当前,重点对一线医护卫生人员,学生、教师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接种疫苗,特别是对已暴发疫情的学校师生进行应急接种。疫苗接种要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要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合事件或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舆论宣传,普及防治知识
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科学、客观地向公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要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控疫情所采取的有力举措,普及科学防治甲型H1N1流感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要适时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