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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一、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市工商部门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储备库的作用,结合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的培育,引导和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企业使用注册商标,把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工商管理及服务平台,建立农产品商标“户口”,对农产品商标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产品打假维权制度,让更多的农户享受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带来的直接效益。经过3年努力,特色经济作物产品争创知名商标10个、著名商标5个、驰名商标1-2个,地理标志率显著提高,加工品基本实现品牌入市,形成一批上档次、上规模、信誉好、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予以奖励。

  十二、积极开展“三品”认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做好纳入规划的特色种植区的产品认证;突出重点企业,支持龙头加工企业、知名品牌企业、出口创汇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突出重点产品,以蔬菜、鲜食玉米、“三辣”、山野菜、杂粮杂豆、瓜果等为重点,抓好“三品”培育和认证;突出标准化生产,根据“三品”要求,制定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标准,组织农户和加工企业按标准化进行生产,提高产品品位和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减免申报过程中本级收取的相关费用。

  十三、构建产品信息平台。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4级信息服务体系,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重点加强市农业信息中心建设,强化其信息服务功能,及时搜集、整理、筛选、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同时,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减少市场风险,实现特色经济作物产品产销衔接。

  十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围绕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实际,进行科学指导,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大力推广普及特色经济作物栽培管理技术,加快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步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2010年开始,长春市农业科技推广奖的立项和评审要把特色种植项目作为重点。增加农业科研经费,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把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研攻关方向。广泛开展特业培训,采取长短结合的办法,分层次培训特色经济作物从业人员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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